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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环境

职场环境与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 本公司不定期举行使用设备安全训练、讲习与全体员工消防演练。
  • 所有新进人员报到时进行劳工安全的课程训练。
  • 依劳工安全卫生法规之规定,设有劳工安全卫生专责人员,定期注意及进行工作环境的安全检测与改善职责。同时依法规之规定定期选派人员赴职训机受训。
  •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若属特殊环境作业人员,并进行特殊健康检查,使同仁能掌握健康状况。
  • 关于工作环境之相关专业检测定期委由合格之代理机构检测,若有异常及时改善。
 

实施情形如下:

  1. 本年度员工健康检查已于2024年8月举办。
项目 劳工安全卫生训练 消防安全
2022年度 114 小时 / 人数3,071人
2023年度 59 小时 / 人数2,463人
截至2024/9月底 532小时/ 人数4,157人
 

员工福利

 

保险类

  • 劳保、健保、团保。

请假/休假 制度

  • 特别休假(年假)。(到职日年满半年,享三天特休假,满一年,享七天特休假。)
  • 产假/陪产假。
  • 婚假、丧假、女性生理假、家庭照顾假。

奖金/礼品类

  • 年节礼金。
  • 生日礼金与寿星优惠。
  • 住院补助。
  • 重大急难补助。
  • 丧葬慰问金。

补助类

  • 结婚礼金。
  • 生育津贴。
  • 旅游补助。
  • 员工定期健康检查。
  • 年终尾牙活动。
  • 提供同仁汽、机车停车位。
  • 不定期举办部门活动。
  • 资深员工表扬。
  • 特约厂商优惠折扣。
  •  

实施情形如下:

  • 截至2024年10月底三节礼金、婚丧喜庆补助、生育补助、生日礼金与住院补助、丧葬慰问金发放,皆已依时程或申请发放。

 

退休制度

 

为安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2005年6月30日以前受聘雇之员工且于2005年7月1日在职者得选择继续适用「劳动基准法」有关之退休金规定,或适用该条例之退休金制度并保留适用该条例前之工作年资。2005年7月1日以后新进之员工只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之退休金制度。
适用劳动基准法旧制退休金规定者,依劳动基准法按月提拨2%退休准备金,由公司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监督之,并以该委员会名义存入负责办理收支、保管及运用之台湾银行;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退休金新制度者,由公司依劳工退休金条例每月负担不低于6%劳工退休金提缴率,并按行政院核定之月提缴工资分级表提缴储存于该从业人员在劳工保险局设立之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适用规定如下:

一、自请退休:劳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请退休:(选择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者,依同条例规定办理)

  1.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满五十五岁者。
  2.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 工作十年以上年满六十岁者。

二、强制退休:员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得强制其退休:

  1. 年满六十五岁者。
  2. 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工作者。

前项第一款所规定之年龄,对于担任具有危险、坚强体力等特殊性质之工作者,本公司得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准调整。但不得少于五十五岁。

三、退休金给与标准:

  1. 适用劳动基准法者,按其工作年资,每满一年给与两个基数。但超过十五年之工作年资,每满一年给与一个基数,最高总数以四十五个基数为限。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
  2. 依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强制退休之劳工,其身心障碍系因执行职务所致者,依前款规定加给百分之二十。
  3. 前项第一款退休金基数之标准,系指核准退休时一个月平均工资。
  4. 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退休金规定之员工,本公司按月提缴其工资6%之金额至劳工个人之退休金专户。

四、退休金之给付:
符合退休条件员工,适用劳动基准法者,依劳动基准法第55 条计算核发;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者,可向劳工保险局设立之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请领,本公司应给付员工之退休金,自员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之。

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运作情形:

监督委员会由劳工与雇主分别选派代表共同组成,每届任期4年,届满依法改选,员工符合退休资格请领时依规提出申请,先由人事单位审查相关数据后再呈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开会决议,决议通过后寄件至相关单位申办。


实施情形如下:

  • 2024年截至10月底无员工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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