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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权责
本公司之董事会应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对公司及股东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
成员介绍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落实情形
-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0条,董事宜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宜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识。
- 国际市场观。
- 领导能力。
- 决策能力。
- 个别董事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揭露于公司网站及公开资讯观测站,多元化执行政策如下。
- 依据多元化管理目标整体董事会专长面向需包含企业策略、会计与税务金融、法律、行政与生产管理,本公司具员工身分之董事占比为44.44%,独立董事占比为33.33%、本公司注重董事会成员组成之性别平等,并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33%)以上为目标,目前董事会女性董事占比为22.22%,男性董事占比为77.78%,未来将尽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达成目标。独立董事年资:1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3年以下,2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4~9年。
- 本公司依多元化方针于110年7月改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各董事之多元化落实情形如下: